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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料管理法 第21條

飼料製造業或販賣業者,對其生產或販賣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不得超越登記內容範圍,從事虛偽之宣傳廣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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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