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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外人員眷屬補助費支給暫行辦法 第5條

駐外人員之眷屬,陷居大陸,或情況不明者,不得報領眷屬補助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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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