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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長職期調任辦法 第7條

調任人員應依限赴調,除因特殊情形報奉核准外,如逾期赴調,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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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