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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司法官考試錄取人員學習規則 第3條

司法行政部得命司法官考試錄取人員入司法官訓練所學習受訓,並得酌量 延長其期間。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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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