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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免修軍訓處理辦法 第8條

大專院校轉學生,已修畢各該學期軍訓課程成績及格者,准予抵免。自軍 事學校轉入者,其轉入年級以前各學期之軍訓成績,得以軍事學校各該學 期之軍事訓練及格成績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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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