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之輔導工作如下:
一、發展性輔導工作:
(一)落實班級經營,發展師生互信友善氛圍。
(二)提供學生生活、學習、生涯及身心健康之融入式課程與輔導。
(三)覺察學生輔導需求,優先關懷與陪伴;主動評估學生需求,必要時,得申請介入性及處遇性輔導。
(四)建立親師溝通管道,發展合作關係,並視學生輔導需求,進行家庭訪問及親師會談。
(五)管理班級事務與輔導工作,協同各處室處理學生事務,及處理學生衝突與偶發事件,遇緊急事件時,聯繫權責人員尋求諮詢或支援。
二、介入性輔導工作:
(一)提供學生之學習及多元表現資訊,與輔導教師及家長合作商議輔導策略及分工。
(二)參與個案會議,並依會議決議落實輔導措施,彈性處理學生出缺勤紀錄或學習評量,協助學校生活適應。
(三)因應學生輔導需求,與特殊教育教師、輔導教師等合作進行個別輔導或班級輔導。
(四)提供中途輟學、中途離校學生之輔導追蹤。
三、處遇性輔導工作:
(一)參與系統整合之個案會議,並依會議決議落實輔導措施,彈性處理學生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評量,協助學校生活適應。
(二)協助校園危機事件學生之心理支持、陪伴及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