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教師之輔導工作如下:
一、發展性輔導工作:
(一)依據介入性與處遇性輔導學生常見議題,提供全校輔導工作規劃建議。
(二)協助或辦理各年級團體心理測驗之施測與解釋。
(三)提供教師、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輔導專業諮詢。
(四)辦理學生輔導相關工作。
二、介入性輔導工作:
(一)評估學生之個別化輔導需求,並依其需求訂定個別化之輔導方案與個案管理。
(二)提供學生諮詢、個別輔導諮商、班級輔導、團體輔導、心理測驗之施測與解釋及其他有助於學生輔導之措施。
(三)提供教師、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輔導專業諮詢,或協助親師生進行系統會談;必要時,協同導師及學務處進行家庭訪問。
(四)召開或參與個案會議,綜整說明個案整體適應狀態與輔導方案,並盤點校內外專業資源網絡。
(五)評估學生轉介需求,必要時進行個案轉介。
(六)提出轉銜學生評估建議,並參與評估會議與轉銜會議。
(七)與導師合作,協助中途輟學、中途離校學生之輔導追蹤。
三、處遇性輔導工作:
(一)學生轉介後,與輔諮中心及輔導資源網絡進行系統合作、管理與輔導追蹤。
(二)與輔諮中心專業輔導人員合作,進行個案管理。
(三)參與個案會議或系統整合之個案會議,說明個案輔導現況及需求。
(四)支援校園危機事件發生後之心理復原、團體輔導及其他輔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