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92.05.23訂定) › 第12條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92.05.23訂定) 第12條

各招生區為辦理基本學力測驗,應成立各區基本學力測驗試務委員會,並 由各區聯合成立全國試務委員會,其辦理時間,以每年六月三十日前辦理 為原則。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92.05.23訂定)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