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 第6條

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第6條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之遴選,應召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會為之;其遴選會之組成、召開及其相關規定,由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