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 第8條

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第8條

參加校長遴選者,不得有請託關說之情事,違反者,喪失參加該次遴選資格;已經遴選會審議通過者,由各該主管機關撤銷該決議,並重新辦理遴選。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