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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職業學校建教合作實施辦法 第7條

建教合作學生之學籍與成績考核悉依相關學籍、成績考查之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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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