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 第13條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13條

取得作業許可之漁船船數,未達當年度各作業組別船數限額時,除依前條規定之順位依次遞補外,主管機關得另行公告受理申請,不受第十一條申請期限規定之限制。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