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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 第9條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9條
第 二 章 作業許可之申請及核定
經營者依前條規定申請作業許可者,應依下列規定選擇其作業漁區: 一、大目鮪組:大目鮪漁區,得同時申請東大目鮪漁區。 二、長鰭鮪組:長鰭鮪漁區,得同時申請北長鰭鮪漁區。 三、冷凍黃鰭鮪組:中西太平洋漁區,得同時申請南太平洋漁區。 四、季節捕鯊組或一般組:中西太平洋漁區,得同時申請東太平洋漁區、南太平洋漁區;申請東太平洋漁區者,並得同時申請東太劍旗魚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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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許可之申請及核定」的其他條文
第8條
經營者申請所屬漁船次年度赴太平洋作業許可者,應依漁船類型及作業組別,分別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
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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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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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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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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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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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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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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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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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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