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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26條

除季節捕鯊組漁船外,鮪延繩釣漁船作業,禁止使用鯊魚繩;其示意圖如附件十一。 鮪延繩釣漁船在 WCPFC 公約海域內北緯二十度及南緯二十度間作業,禁止使用鋼絲繩作為支繩或前導線;攜帶者應予收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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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