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鹽務人事規則 › 第61條

鹽務人事規則 第61條

人員經補實後,非犯有本規則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之過失,不得撤免。
AI 白話解釋
← 第60條看 鹽務人事規則 全文第6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