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第二項,將原僅適用於「公開甄選進用」代理教師的師資職前教育全額補助課程,擴及「偏遠地區學校自辦甄選進用」的現職代理教師。提案理由為兩類進用方式的代理教師補助待遇不一致,恐有權益不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由偏遠地區學校自辦甄選進用、未具教師資格但服務表現良好的代理教師,可一併取得全額補助參加師資培育課程,有助補足合格師資。
主要影響對象
偏遠地區學校自辦甄選進用的現職代理教師、學生及師資培育大學。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八條第二項,於全額補助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的適用對象中,新增偏遠地區學校自辦甄選方式進用之現職代理教師。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消弭代理教師權益不均、強化偏鄉師資久任誘因。疑慮:補助經費擴增、自辦甄選的篩選標準與公平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一條例可能有多位委員提出近似的第八條版本,審議時常會併案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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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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