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提高地方議會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刪除聘用公費助理人數上限,並增列助理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費用由議會編列補助,以強化地方議會監督能量,落實地方自治。草案還擬建立內控機制,以減少詐領費用情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地方議會議員提高助理補助費,改善年輕世代政治工作者低薪環境,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地方議會議員、議員助理及地方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刪除聘用公費助理人數上限,增列助理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費用由議會編列補助。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議員助理補助費有助於強化地方議會監督能量,落實地方自治;疑慮:提高補助費總額可能增加地方財政負擔,建立內控機制可能增加議會行政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本草案時,應注意其對地方財政及議會行政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委員會審查2024-05-08
委員會發文2024-05-13
案由
本院委員吳思瑤、李坤城、范雲等17人,為強化地方議會監督能量,落實地方自治,合理提高各地方議會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刪除聘用公費助理人數上限,增列助理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費用由議會編列補助,另為減少詐領費用情事,明定議會應建立內控機制,爰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施行至今已逾24年,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皆未調整,惟期間勞工基本薪資業經17次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亦調整6次,顯見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現行總額限制已不合時宜。
二、地方議會議員助理過往為政治學、公共行政學領域青年投入職場之選擇,惟長期面臨薪資過低的勞動環境,為改善年輕世代政治工作者低薪環境,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強化地方議會監督能量並落實地方自治,明定各議會得編列議員助理補助費,並合理提高各地方議會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
三、增訂全國公務人員各種加給年度通案調整時,助理補助費總額應比照其通案調幅調整,其調整後總額及施行日期授權內政部公告之。
四、為增加議員用人彈性,兼顧議員助理基本人數以維持問政品質,刪除現行聘用助理人數上限規定,僅維持下限人數;另為利議員吸納人才,刪除現行有關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上限規定。
五、為支應助理加班費、不休假加班費、資遣費及職災補償費等費用,增訂由議會於不超過助理補助費總額百分之二十,另編列經費補助;為減少詐領費用情事,增列助理補助費總額及助理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費用之支出情形,應由議會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