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修正私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第八條,將退撫提撥費率由百分之十二調高為百分之十五,與公教新制(本薪加一倍之百分之十五)一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私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提撥費率與公立學校教職員看齊,提升私校教職員退休保障,避免不平等待遇。
主要影響對象
私立學校教職員、學校法人(私校)及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將退撫提撥費率由百分之十二調整為百分之十五。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公私校教職員待遇衡平、提升私校退休保障;疑慮:提撥成本增加對私校財務與聘僱的影響、政府補助與學校自付比例如何分配。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費率調整牽動誰來出錢,可留意提撥負擔在學校與政府間的分攤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03-22,2024-03-2
交付審查2024-03-22,2024-03-2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初任公教人員將加入退撫新制,有別於現行的確定給付制,新制改採確定提撥制,並為新進人員建立個人專戶,而公教於一百十二年新制提撥費率為本薪加一倍之百分之十五,基於私立學校教職員同為教育人員,無論是資格、待遇、工作權利義務和內容與公立學校教職員相同,退撫提撥費率應採相同標準,避免發生私立學校教職員遭受不平等對待情形。爰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提撥費率從原訂之百分之十二調整為百分之十五。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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