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提高助敵罪相關的陰謀犯、預備犯刑度。提案緣於現役軍官向德恩遭中國吸收、簽署效忠誓約書一案,認為現行軍刑法對此類危害國安行為的刑度過輕、難以嚇阻投敵。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補強對現役軍人投敵、陰謀或預備助敵行為的刑事規範,提高嚇阻滲透與叛國行為的力度。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現役軍人、國防與司法機關,以及國家安全防護整體。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陸海空軍刑法助敵罪相關條文,參照刑法外患罪第103至105條、第107條第3項刑度,提高陰謀犯、預備犯等之刑罰,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中國滲透加劇,現行助敵罪陰謀、預備犯刑度過輕,參照刑法外患罪提高刑度有助嚇阻投敵;疑慮:提高刑度與擴張可罰範圍須注意構成要件明確與比例原則,避免過度入罪,各方看法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軍事刑法加重刑度的審議重點常在構成要件與量刑衡平,可留意條文對行為態樣的界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