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針對黃牛票違法行為,提議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新增藝文、運動、醫療、餐旅食宿、休閒及商品等票券納入規範,並將該條長年未調整的罰鍰提高至新臺幣三萬八千元以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擴大黃牛規範的票券種類並提高罰鍰,有助維護公共秩序與消費者公平購票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新增藝文、運動、醫療、餐旅食宿、休閒及商品等票券,並將罰鍰提高至新臺幣三萬八千元以下。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票券種類需與時俱進、罰鍰自八十年制定後未調整應提高;疑慮:罰責提高幅度的妥適性、適用範圍界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明定罰鍰上限為三萬八千元,可與同號其他版本比較罰責金額與票券清單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