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及第七條,主張因物價上漲、村里長與鄉鎮市民代表待遇久未調整,有調升之必要。(本案說明欄未提供逐條內容。)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村里長及鄉鎮市民意代表的相關費用或補助可望調升,回應物價上漲。
主要影響對象
村(里)長、鄉(鎮、市)民意代表及地方政府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條及第七條,調整相關費用支給或補助;說明欄未提供逐條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待遇久未調整、反映物價、體恤基層辛勞;疑慮:調升幅度與財源、各地方政府預算負擔及與其他類似提案的整併。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一條例常有多案併行,可留意各案調整的對象與項目是否相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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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5-17,2024-05-2
交付審查2024-05-17,2024-05-2
案由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村(里)長及鄉(鎮、市)民意代表工作性質為協助政令宣導、協助居民外,面臨各項重大災害時,尤須冒高風險挺身而出於第一線調度指揮民眾疏散、物資配發及災後重建後續處理事宜;同時身兼下意上達,上令下達之溝通橋樑與協調管道,辛勞程度百姓皆有目共睹。惟現行法規針對村(里)長、鄉(鎮、市)民意代表之待遇已久未調整,鑒於物價指數飆升,有調升之必要,爰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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