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57750000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退回程序委員會
最新進度
2024-07-16
立法進度(此案已退回/未繼續)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委員林宜瑾、林俊憲等27人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修正草案,主要要把立法委員等中央民意代表、涉國安核心技術人員、關鍵基礎設施運營人員及曾參與立法院秘密會議者,納入赴陸須申請許可的「國安管制人員」範圍,並要求其與陸港澳特定對象接觸時申報。立法理由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影響我國安全與民主制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擴大國安管制對象並增加接觸申報與危害防範機制,主張有助於維護國家安全與關鍵技術、關鍵基礎設施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立法委員與其他中央民意代表、涉國安核心技術與關鍵基礎設施人員、曾參與秘密會議者,以及兩岸往來相關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九條:第四項第一、五款將立委等民代納入國安管制人員,新增第七、八、九款納入關鍵技術、關鍵基礎設施人員及曾參與秘密會議者;第九項增訂接觸申報義務;第十一項增訂停止改正處置機制。修正第九十一條第三項並新增第十項罰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境外敵對勢力滲透,須將知悉關鍵政策者納管並要求申報接觸;疑慮:對民意代表與特定人員的赴陸限制及申報義務,可能引發比例原則與權益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案核心在「誰被納管、如何申報」,建議對照第九條各款新增內容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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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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