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旭、王美惠等16位委員提案制定《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配合運動部成立,於其下設「全民運動署」,專責推動全民運動、運動向下扎根、社區運動與各層級賽事等業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設立專責全民運動的次級機關,整合推廣兒少運動、社區俱樂部與多元運動參與。
主要影響對象
全民運動推廣相關民眾、社區運動組織、運動專業人才及新設機關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組織法,規範本署設立目的與隸屬(第1條)、職掌(第2條)、首長副首長職稱與任用(第3條)、幕僚長(第4條)、員額編制表(第5條)。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設專責署推動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形塑運動文化;疑慮:與其他委員版本的部會與署名稱不一致須整併,新增機關涉人力與預算。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這是運動部會組織配套的子法,建議與運動部組織法草案合併檢視整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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