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加重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的處罰。提案指近年查獲假車牌件數明顯增加,認現行最高約一萬零八百元罰鍰不足以嚇阻。
能幫助到什麼
可透過提高罰鍰嚇阻偽變造車牌行為,回應其衍生的行車安全與治安隱憂。對監理稽查與用路安全相關。
主要影響對象
一般用路人、車輛持有人、監理與警政交通稽查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方向為提高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的罰鍰額度;具體數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假車牌件數激增且涉酒駕逃避、犯罪規避查緝,現行罰鍰偏低應加重;疑慮:單純提高罰鍰的嚇阻效果、與刑事責任的競合,以及查緝能量是否同步提升。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期刑法第212、214條修正同屬「打擊假車牌」議題,建議併同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