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加重毒駕行政處罰、強制沒入犯罪工具,並建立預防性機制。草案擬針對毒駕行為加重罰鍰、強制沒入車輛,並對吸毒者採取預防性吊銷駕照措施。目的是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維護社會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國人生命財產安全、杜絕毒癮者反覆駕車上路之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毒駕者、吸毒者、駕駛人與同車乘客。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包括加重毒駕行政處罰、強制沒入犯罪工具、建立預防性吊銷駕照機制等。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重處罰可嚇阻毒駕、預防性吊銷駕照可避免潛在風險;疑慮:處罰過嚴可能侵害人權、連坐罰則可能影響無辜乘客。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界對草案修正條文的意見與影響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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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陳亭妃等16人,鑒於近期毒品犯罪樣態多元化,吸食毒品後駕車(下稱毒駕)案件呈現爆發性成長,嚴重威脅國人生命財產安全。毒駕行為具備高度不確定性與攻擊性,其危害程度實已超越酒後駕車。為落實毒駕零容忍之政策目標,維護整體社會安全網,有必要加重其行政罰鍰、強制沒入犯罪工具,並建立源頭管理之預防性機制,以杜絕毒癮者反覆駕車上路之風險,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統計數據顯示風險急遽上升,依警政署統計,毒駕查獲件數自112年之315件大幅增至114年之8,659件。現行處罰力道已不足以嚇阻新興毒品,如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等猖獗之勢。針對毒駕行為,除優先依刑事法論處外,應透過行政手段強化對駕駛資格之管理。
二、考量毒品成癮係毒駕之核心原因,對於經確認吸毒者,應建立預防性淘汰機制,採行「預防性吊銷駕照」措施,而非僅限於實際駕車行為發生後始予處置。
三、為落實共同社會責任,增列同車乘客之連坐罰則,以及無論車主身分一律沒入車輛之規定,以促使汽車所有人與用路人共同監督。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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