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針對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要求裝修施工期間應在現場明顯處張貼許可文件,便於民眾辨認是否合法申請;並對未依法辦理裝修致人死傷者增訂罰鍰。提案理由為室內裝修涉及結構、消防、水電,違法施工恐釀公安意外。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強化室內裝修的公安管理與資訊透明,並對違法致死傷情形補上罰則,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室內裝修從業者及一般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增訂施工期間應於明顯處張貼許可文件)及第九十五條之一(對違法室內裝修致人死傷者增訂處罰)。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可遏止違法裝修、提高透明度與公安保障;疑慮:增加裝修業者與屋主的程序負擔,罰則設計與執法量能須一併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罰則的修法,可特別比對罰鍰級距與適用要件是否明確。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