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87740000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5-18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由柯志恩、林沛祥、游顥等17位委員提出,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將總統副總統選舉的選舉年齡由二十歲下修為十八歲,理由與其公職選罷法版本相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十八歲青年可參與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與其他選舉年齡對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十八至二十歲青年選民及總統副總統選舉。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將「年滿二十歲」之選舉權門檻改為「年滿十八歲」。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權責相符、符合世界民主潮流;疑慮:憲法二十歲規定的解釋分歧,及修法或修憲途徑的爭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版本,可與同提案人之公職選罷法版本對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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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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