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旨在解決非原住民透過借名登記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的問題,保護原住民傳統土地使用權利。該修正案擬增訂查明及訴請法院返還違法登記土地的行政義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原住民保護其傳統土地使用權利,解決非原住民違法登記原住民保留地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人、非原住民借名登記者及相關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七條,增訂第五項及第六項,賦予原住民族委員會查明並訴請法院返還違法登記土地的義務,並授權主管機關制定相關子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護原住民權益、落實原住民保留地管理;疑慮:可能涉及財產權糾紛、認定標準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界對借名登記認定標準及主管機關權責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