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山坡地遭違法堆置、填埋或回填營建廢棄物(如高雄美濃、馬頭山等案例)的情形,本案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十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目的在強化山坡地保育管理、遏止違法行為。提案說明欄未列具體條文修正內容。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加強對山坡地違法棄置廢棄物的管理與裁罰,有助保護水土保持、生態環境與地方景觀。
主要影響對象
山坡地的地主、開發或營建業者,以及受違法棄置影響的在地居民與環境。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方向為強化山坡地保育管理與違法處罰;惟詳見原文說明,提案未列出具體條文文字。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遏止山坡地違法填埋廢棄物、維護國土保安與生態;疑慮:具體罰則與整復義務範圍尚未公開、與既有環保法規的競合與執法量能。
政治雷達小叮嚀
提案理由清楚但未附條文,留意委員會審查版本與行政機關(農業部)對照表,才看得出實際罰則變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