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國民黨黨團提案修正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目的在改善偏鄉師資長期流動率偏高、招募困難的問題。主要放寬代理教師再聘次數限制、擴大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全額補助對象,並新增代理教師取得教師證後得優先留任的機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偏鄉學校較容易留任熟悉在地、具服務熱忱的代理教師,減少行政負擔並提升偏鄉合格師資素質,保障偏鄉學生受教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偏遠地區學校的代理教師、學生,以及教育主管機關與師資培育大學。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條第一項:偏鄉甄選確有困難時,經教評會審核並報主管機關同意,代理教師再聘次數不受聘任辦法第四條限制。修正第八條第二項:將自辦甄選進用之現職代理教師納入師資職前課程全額補助對象。新增第八條第四項:代理教師取得教師證後,原校有空缺時得經教評會審查聘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穩定偏鄉師資、落實教育平權、提升偏鄉教學品質;疑慮:放寬再聘限制是否影響正式教師制度與教師專業把關、留任機制的公平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聚焦偏鄉「留人」誘因,可對照師資培育與正式教師甄選相關規定一起理解。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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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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