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放寬專聘教師資格、開放各校自辦甄選,並補助學校自辦甄選進用的現職代理教師、明定代理教師再聘不受次數限制,學分班原則採遠距教學。目的在穩定偏遠地區師資、降低流動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增加偏遠學校進用師資的彈性、提升代理教師權益與久任誘因,並透過遠距進修降低教師取得資格的障礙。
主要影響對象
偏遠地區學校、專聘與代理教師、偏鄉學生及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條(開放各校自辦甄選、放寬專聘教師資格、學分班採遠距、區別專聘教師品質規定)與第八條(代理教師再聘不受次數限制、補助適用於自辦甄選進用的現職代理教師、服務年資作為取得資格要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穩定偏鄉師資、保障代理教師權益、貼近現場需求;疑慮:放寬資格對教學品質的影響、代理教師長期化、與正式教師聘任制度的衡平。
政治雷達小叮嚀
放寬資格與久任配套並行,可留意師資品質把關機制的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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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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