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主張提高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專款專用於改善道路交通」的比例。提案方指目前地方政府常僅將約12%罰鍰用於交安改善,比例偏低,參考日本、法國等做法,主張將用於交通安全改善的比例提高至30%。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促使地方政府把更多罰鍰收入投入道路交通工程與安全設施改善,提案方認為有助從根本降低事故。
主要影響對象
地方政府(罰鍰運用)、用路人及交通安全工程相關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明定罰鍰收入專款專用於改善道路交通之比例(提案主張提高至30%)。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罰鍰應專用於交安改善、避免淪為地方補財政缺口、參考國外比例與工程改善成效;疑慮:固定提高比例限縮地方財政彈性,最適比例與配套執行尚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罰鍰專款專用條文,重點在「比例數字」與是否有強制力,可細看修正文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