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部分條文,將中央原住民族教育預算比率由不得少於教育主管機關預算總額1.9%提高至3%,並強化高等教育補助、學生資源中心人力保障。另要求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一定比例的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員工每年參與至少2小時原住民族文化權及反歧視教育。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原住民族教育財源穩定性,強化高教與校園支持系統,並透過反歧視教育促進社會理解。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族學生、原住民族教育機構、政府機關與公營事業員工及相關財團法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提高中央原住民族教育預算比率至3%;明定高等教育及學生資源中心經費補助與人力保障;增訂重點產業人才培育鼓勵措施;增訂機關員工每年至少2小時原住民族文化權及反歧視教育之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原住民人口增幅高而預算比率逾十二年未調整,提高比率與反歧視教育可健全資源並促進平權;疑慮:固定預算比率與強制教育時數涉及財政排擠與執行成本,適用對象與時數認定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涉及固定預算比率的修法常牽動財政,建議對照各機關預算規模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