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84400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6-25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提高酒駕、毒駕的罰鍰上限;並明定毒駕者應即移置保管車輛、裁決確定後沒入車輛,另參酌酒駕同車乘客規定,增訂成年乘客明知駕駛人毒駕卻未勸阻的行政責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提升對危險駕駛的行政管制與嚇阻力,並透過沒入車輛與乘客責任,降低毒駕再犯與道路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汽機車駕駛人、同車成年乘客、車輛所有人,以及交通裁決與執法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提高酒駕與毒駕罰鍰上限、增訂毒駕移置保管與沒入車輛、增訂成年同車乘客明知毒駕未勸阻的行政責任;詳細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毒駕行政嚇阻、防止再度危害、課予同車乘客注意義務;疑慮:沒入車輛的比例原則、第三人(車主)權益、乘客「明知」的舉證與執行可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沒入與乘客連帶責任屬較重手段,可留意舉證標準與執法量能的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
🔔 追蹤這個法案
留下 Email,這個法案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