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範本 借貸 以不動產擔保借款、設定抵押權時使用的契約範本。關鍵在辦理登記,未登記不生效力;擔保範圍包含本金、利息、違約金與實行費用,債務人不還時抵押權人可聲請拍賣並就價金優先受償,實務多委由地政士辦理。可線上填寫雙方並列印。
可用滑鼠或手指簽名,僅在本機產生。按「下載 Word」或「列印/存 PDF」會一併包含簽名。此為示意用途,非法定電子簽章。
用房子擔保借款要設定抵押權,關鍵是「辦登記」——沒登記不生效。抵押擔保的範圍包含本金、利息、違約金與實行費用。債務人不還,抵押權人可聲請拍賣就價金優先受償。實務找地政士辦。
不會。不動產抵押權屬於物權,必須向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後才發生效力。只簽契約而未登記,債權人無法主張優先受償。
普通抵押權擔保特定的一筆債權,債務清償後抵押權即隨之消滅;最高限額抵押權則在約定的最高金額內,擔保一定範圍內不特定、可能反覆發生的債權,常見於長期往來或銀行融資。
不會自動塗銷。債務清償後,應請債權人出具清償證明及塗銷同意書,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塗銷登記,否則登記簿上仍會留有抵押權紀錄,影響日後出售或再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