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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師法 第15條

第 三 章 業務及責任
不動產估價師受委託辦理業務,其工作範圍及應收酬金,應與委託人於事前訂立書面契約。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不動產估價師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1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36條不動產估價師違反本法規定者,依下列規定懲戒之︰一、違反第九條第二項、第十條至第十二條或第十五…

「業務及責任」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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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