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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11條

不動產估價應蒐集之資料如下: 一、勘估標的之標示、權利、法定用途及使用管制等基本資料。 二、影響勘估標的價格之一般因素、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 三、勘估標的相關交易、收益及成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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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