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11條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1條

本會處理業務,實施分層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