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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債經理辦法 第40條

付訖本息票之核銷,應將記名債票與不記名債票分別辦理,其記名票並須造具本息票順序號碼單,由部存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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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