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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債經理辦法 第42條

登記形式公債皆為記名式,承購人應於清算銀行分別開立公債及存款帳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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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