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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國民住宅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中央國民住宅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事項。 二、關於本基金年度預算、決算之審議事項。 三、關於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事項。 四、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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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