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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各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組織規程 第10條

學術諮詢總會以每二年開會一次為原則,由主任委員召集之,必要時得增開會議。學術諮詢總會開會時,得請有關所長(處主任)、研究中心主任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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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