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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各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組織規程 第11條

學術諮詢總會開會時須有過半數委員出席;必要時,得通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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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