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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各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組織規程 第15條

學發會承辦學術諮詢總會下列學術發展業務: 一、蒐集有關本院學術研究之國內外學術發展狀況資料。 二、評估各研究所(處)、研究中心研究工作方針、成果及未來發展,並規劃本院總體之中長程發展計畫。 三、釐訂學術審查方法與程序並推動辦理。 四、協助本院辦理研究人員延聘及升等審查事宜。 五、策劃、聯繫國內外學術合作事宜。 六、籌議院長交辦之學術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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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