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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 第20條

經核定之補助案需變更設計者,應於不超過原核定補助總額且符合原核定 案目的及實施範圍,由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核處,並送執行 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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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