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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42條

本行職員死亡時,其遺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領受撫卹金及喪葬費之權利: 一、褫奪公權終身。 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 三、未具中華民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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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