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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 第10條

總裁綜理行務,執行理事會之決議,對外代表本行;副總裁輔佐總裁處理行務。 總裁為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之主席,總裁缺席時,由代理總裁職務之副總裁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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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