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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畢業學生資格比敘辦法 第5條

新生及轉學生,於入學二個月內,由本校造具新生轉學名冊 (格式如附件 一~二) 函報所在地省政府教育廳審查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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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