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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3條

任何人對入圍作品之資格有疑義時,應於入圍名單公布當日起十日內,檢具相關書面資料向本部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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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