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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第12條

國民遇升降國旗時,應就地肅立,注目致敬。 各種車輛,除火車、救火車、救護車、軍警追捕車,或應援車外,遇升降國旗時,應就地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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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